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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关于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07]76号 ),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设立全国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审查机构(2),主要负责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五个省市自治区的材料审查工作。
本审查机构是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单位,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运行机制,有完善的办公场所、设施,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工作机制、了解行业状况的工作人员,聘用具备资质、熟悉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的高素质审查人员,确保在期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出具公正的审查结论。
为了维护审查机构的公正性、权威性,保证生产许可审核的有效性,保护受审核方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本审查机构作出以下承诺:
1.本审查机构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市场准入审查工作程序,准确、公正的反映受审核方生产许可准则的符合性和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3.尊重受审核方的管理和权益,对所接触到的受审核方未公开信息保守秘密,不向第三方泄漏,为被审核方保守审核过程中涉及到的经营、技术、管理机密;
4.不从事生产许可的有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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